各省轄市、有關縣(市)財政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為加強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股權投資基金運營管理,根據《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關于河南省設立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股權投資基金的函》(國農辦〔2015〕15號)批復精神,擬定《河南省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股權投資基金運營方案》,并于2015年1月6日研究通過,現予印發。
附件:《河南省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股權投資基金運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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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