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有關縣(市)財政局:
為進一步規范河南省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的管理,提高引導基金使用效益,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河南省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豫政辦〔2012〕156號)文件精神,我們制定了《河南省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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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省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2013年3月29日